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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无差】哥谭之旅(普通人AU,5.20贺,以及临初书记不知道哪天的生日贺)

乔恩颂:

哥谭


 


好,现在他身上没有穿西装三件套,只是普普通通的白体恤和牛仔裤,头上还戴着一顶大大的鸭舌帽,鼻梁上也架着一副平光镜,不同于之前的墨镜,绝对不会让人特意注意到他。他这大可算是全副武装了,没有人会认出他,而他暂时也不是那个光鲜亮丽的人……


 


“先生?”


 


没有没完没了的文件要批改,也没有乱七八糟的会议要开,也不需要应付记者,甚至不用体恤员工,阿尔弗雷德在前几天就特意帮他把这几天的日程给排开了,他现在完全自由,可以做他自己,可是他现在是他自己了,他身上的金钱也足够他干任何他想干的事,可是他居然没有计划好今天要干嘛……


 


“先生?先生。”


 


他该和迪克那样去泡泡酒吧吗?可是这行为好像也只有年轻人喜欢(他虽然不老,但也绝对不是那种花天酒地的小年轻)。去拳击俱乐部放松一下?拜托他平时就这么干,他可不想浪费这难得的假期。


 


“先生!先生!”


 


“啊?啊……”


 


布鲁斯这才注意到他身边还坐着一个人,一位穿着整整齐齐西装套装(目测不便宜),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模样十分英俊,但脸色……绝对不能说是很好的男子。布鲁斯低头一看,才发自己手上点燃的烟头把对方的衣袖烧了个洞(而他已经忘了他是什么时候点的烟了),从边上的报纸来看,他边上的这位之前肯定也陷入在自己的思绪中。


 


“真是……真不好意思。”布鲁斯看着依旧在掉落烟灰的烟头,伸手碾灭了它,“我不是有意的。”


 


“看得出来,我也不介意,不过还是建议你……能多小心点。”说着他扫视了布鲁斯一眼,“你看起来就像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太不小心容易吃亏。”


 


“……”布鲁斯捏了捏那个烟头,“让我赔偿你吧。”


 


“不,我真的不介意。”


 


“你不介意就不会提出来,还是让我赔偿你吧,为了证明我不是什么毛头小子。”


 


“不,我真的不用。”


 


“请务必让我赔偿你这件外套。”这么说着,布鲁斯压了下鸭舌帽,“我们现在就去商场,你可以叫我布鲁斯。”


 


“我不差这个钱。”男子折起报纸,打算离开这个这张长椅。


 


虽然这件西装外套可以算是他衣柜中最好的一件,但穿到它的机会并不多,今天早上发生的糟心事,让他不想再看见什么能让他想起这一天的事的物件,其中也就包括这件很少穿的外套。他现在简直迫切希望时间快点过去,赶快离开这个糟糕的城市,回到他所喜爱的大都会,回到自己的公寓,然后把这套衣服一把火烧了。


 


谁知布鲁斯按住了他的肩膀,直接把他按回了椅子。


 


“你真的不用和我客气,我也不差这个钱,现在让我们走吧!对了,你叫什么?”


 


可能是因为布鲁斯是他在这个糟糕城市里除了小偷外唯一对他有些热情的人,也可能是因为他想破罐子破摔,反正今天也不可能更不顺了,当然更有可能的原因是……他没法控制住自己的嘴和身体。


 


“你可以叫我克拉克。”


 


克拉克就这么任由着才刚交换姓名没到一分钟的人拉去了商场,就这么进了一家品牌西装店挑选外套。


 


“说起来我总觉得西装都长一个样,不过这反而更难选。你说是不是?”布鲁斯手里拿着三件西装外套在克拉克眼前晃了晃。


 


“挺有道理,我也不擅长挑这种东西。”克拉克捏着下巴,仔细端详着这几件西装,还真没觉得有什么好坏之分。


 


“要不,”布鲁斯把西装挂了回去,“去裁缝那里定一件吧,我认识很好的裁缝,他每次做衣服都十分贴身,而且布料还能自己选。”


 


“不,那还是这件吧。”克拉克随手衣架上拿了件西装,他看也没看。


 


“……没想到你喜欢这一款啊,挺有个性的。”布鲁斯扶了下眼镜,有些惊奇地看着那件花哨的西装,他可不以为克拉克会喜欢这种衣服,他看起来像是个正经人,有那么些要面子的正经人。


 


“OK,那我去付账了。”布鲁斯也没等克拉克后悔,就拿着那件衣服去了前台。


 


而此时克拉克才意识到自己拿了件怎样的衣服,他顿时想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这种衣服他绝对不可能穿去上班(外出采访更不行),也完全不符合他的审美,而且价钱……绝对不便宜,布鲁斯还是买的一整套的。好,他衣柜里要多一套名贵(品味糟糕)的西装了,也多了一件能让他想起糟糕日子的东西。


 


这绝对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提着袋子像姑娘们所喜欢的那样在商场里四处逛同样也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克拉克甚至有一瞬间觉得布鲁斯这个人是不是住在高塔里,仿佛啥普通的东西都对他很有吸引力,很多东西他也亲自上手。


 


正当克拉克以为他要陪着这个明显是闲的无聊(而且无害)的逃家富家子弟(他刚刚付账拿的可是黑卡)过完这糟糕的一天时,事情稍微有了些转机,或者说从吃完中饭(是的,他们两个去吃了顿快餐)开始,这一天才变得真正有意思。


 


“我很少吃这个。”布鲁斯拿起一块炸鸡咬了一口,“这东西的味道不怎么好,而且也不是很健康。”


 


“唔,看得出来。”


 


“不过我孩子挺喜欢,唉,我们的爱好常常不一样。”克拉克注意到布鲁斯用的是复数,真没想到。


 


“我孩子和我的爱好倒是挺像的……”说起来他也已经好久没和住在寄宿学校的克里斯联系了,也不知道这孩子最近怎么样。


 


“乖乖把你们的手机放到桌上,再劳驾把你们尊贵的屁 股移开椅子,现在是抢劫时间!”一个带着红色头盔穿着红色披风的男子冲进快餐店,他一手握着麻布袋子,一手握着枪。


 


克拉克如同这间快餐店里的所有顾客一样被吓到了,他遵照劫匪的话起身把手机掏出,放到桌上,另一只手却偷偷打开了口袋里的录音笔。坐在他身边的布鲁斯也压了压鸭舌帽,起身把手机放到桌上,不过他并没有和大部分人走到一起,他走向了劫匪。


 


“我看过红头罩这个组织的新闻,不过您肯定不是其中的一位,不是吗?”


 


劫匪举起了他的枪,“不管我是不是,这家伙可是真货。”


 


“得了吧,谁会带着把真枪来抢劫快餐店。”布鲁斯离劫匪更近了。


 


“你会后悔怀疑它的真假的。”劫匪将枪上膛……


 


说那时那时快,布鲁斯劈手打掉了劫匪的枪,在劫匪想要反击之前转身用肘将绑匪压到了餐桌上。那红色的头罩似乎和绑匪不是很合适,在劫匪被压倒之前它便先掉了,餐桌上化了一半的奶油冰淇淋糊到了劫匪的脸上,把他的脸弄得煞白,而鳄梨酱给他干枯的头发增添了一抹绿色,好巧不巧,那番茄酱又给他了个烈焰红唇……


 


这劫匪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个马戏团里妆容极为糟糕的小丑。


 


这是克拉克才停下呆愣跑到布鲁斯身边帮他压住劫匪的肩膀,不过他没想到布鲁斯直接扯下他的领带绑住了劫匪的双手,再用劫匪自身的红色披风缠住了他的双脚。


 


“放心,领带我会赔你的。”


 


现在劫匪看起来更像是个出洋相的小丑了。


 


布鲁斯指着地上那把枪说:“现在不管这是不是真货,都和我们无关了。”


 


“现在大家继续用餐吧,不过用餐前麻烦哪位先报个警。”


 


那瞬间卡拉克开始觉得自己对于布鲁斯的推断有些错误,也许他不是富家子弟,而是什么杀手(特工)组织的成员,现在只是出来体验生活……也不怪他的思维如此跳脱,在布鲁斯喊完那句话后他就让克拉克拿起手机和衣服离开了速食餐厅,不等警 察的到来。


 


而对此,他的解释只是


“你不是哥谭人吧?这会给你造成麻烦的。当然如果你是,也很麻烦。”


 


克拉克对于这个说法不是很满意,于是他问出了从昨晚刚到这个鬼地方就想问的问题


“你们哥谭这么事多,那你怎么还呆的下去?”


 


“因为我爱这个城市,许许多多的本地住民也爱这个城市,即使她在你这个外乡人看起来很糟糕。”


 


“如果它变得让你们也觉得糟糕了呢?”


 


“那我就会不择手段让她好一点。”


 


“就你自己?”


 


“我不排除有别人,但我一定会尽我的全力让她变好的,比现在更好。”


 


“比如?”


 


“不让别人一提起她就想起偷与抢,红灯区与毒 品交易。”


 


不过就现在看来,这全都是事实,而且只是一天功夫,我就全都体验过了,克拉克默默的想着。他为了采访布鲁斯·韦恩特意穿上了衣柜里最好的西装,而昨天晚上算他多管闲事去阻止了一起(明显是几个未成年)毒 品交易(谁让他看见了呢),接着他的钱包就不见了(索性他的行李在宾馆),在宾馆里他还……算了,这就别提了。


 


之后布鲁斯带克拉克去看了场马戏,本来布鲁斯提议是去游乐园的,可被克拉克强烈拒绝,很碰巧的他看见了墙上贴着的哈利马戏团的巡游海报。哈利马戏团年代很久远,克拉克曾经在他父母的房间里看过他们拍的马戏团纪念照。


 


马戏很好看,在表演到空中飞人时布鲁斯甚至提起了他的孩子。


 


“我的一个孩子就是个小空中飞人,他表演得可比这好多了,他很懂得如何抓住观众的紧张心理。”


 


“听起来很有趣。”


 


“他确实是个有趣的孩子。”


 


“他学空中飞人是他的兴趣吗?练这个很辛苦吧?”


 


“确实。”也不知道布鲁斯是回答的哪个问题,“我看过他练习,他还教过我几招。”


 


“这么听起来你们关系不错啊?”克拉克偷偷瞄着布鲁斯。


 


“是很不错。”说着,布鲁斯笑了笑,似乎是想起了与他孩子相处时的愉悦,“他小时候可是个甜心。”


 


克拉克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嘴角也有些微微上扬,他不禁也想到了小小的克里斯,虽然他不是克里斯的亲生父亲,但那孩子却胜似血亲,他们会一起看书,一起玩棒球,每周末来一次电影之夜……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一切都淡化了。


 


打断他俩沉思的是马戏团里小丑的水枪,这让布鲁斯的T恤湿透了,也沾湿克拉克那件有一个香烟洞的西装。


 


表演结束后,布鲁斯只得脱下T恤将它拧干再穿上。克拉克看到布鲁斯身上有很多伤疤,肩膀上还有一道几近痊愈的由子弹造成的伤口,这是他做了一年战地记者所总结出的经验。


 


“你身上……怎么有那么多伤口?”难道真如他所想,布鲁斯是什么神秘组织的成员?


 


“你知道吗?我年轻的时候可是很疯的。”布鲁斯松了松肩膀。


 


“你现在又不老。”


 


“我指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那时候我热衷于挑战运动,和乱七八糟的人一起疯玩,还和各种女孩子交往,我喜欢他们,我也爱我的家,我本以为我可以继续平衡于两者之间,但……有一天我知道我该做个选择了。”


 


“所以现在你以前的所爱就变成身上的旧疤了?”


 


“可以这么说吧。”


 


“那你肩膀上那个,那个是子弹擦伤吧?”


 


“你说这个?”布鲁斯卷起袖子,“这是我小时候的伤,那时候有个持枪劫匪……然后挺幸运没有打中我的要害。”


 


“……”克拉克拍了拍布鲁斯的肩膀,他对自己的咄咄逼人感到抱歉。


 


“我还是很为这个伤疤骄傲的,我当时扑倒了我父亲,所以他也没事……挺好的一个幸运伤疤。”


 


“确实是一个挺好的伤疤。”


 


……


 


第二天,大都会


 


“克里斯,最近怎么样?”


 


“与室友相处的不错?那真好啊。”


 


“这个礼拜天回来吧,我们一起去外面吃一顿。”


 


…………


 


在于克里斯通完电话后,克拉克洗干净了那件西装,并少有的拿起熨斗熨了熨。


 


第三天,大都会


 


“克拉克,你今天穿得……”路易斯惊讶的忘记了正放在饮水机下的水杯,直到水满出来沾湿了她的手,“咳,你今天穿得可真花。”


 


克拉克却笑了,“别人送的,也不好意思不穿。”


 


第四天,大都会


 


“你确定你采访到了?你怎么把这种小说东西交给我?!虽然写得还可以。”


 


“当然采访到了,我们还互诉衷肠来着,他就是这样的人,老编。”


 


“别叫我老编!”


 


很富有,幼年时和父母在小巷遭受过抢劫,青年时是极限运动爱好者,慈善家,收养过几个孩子(其中有个马戏团小子),认认真真的工作者,热爱着哥谭这个城市……还能有谁呢?


 


像蝙蝠守护黑夜一样的守护着这个黑夜一般的城市。


 


一周后,大都会


 


克拉克看见办公桌上放了一个小盒子,打开一看,里面静静躺着一条真丝领带,而上面的花纹一点也不比他身上的西装素多少。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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